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浓油赤酱。

其实第一篇甜蜜蜜的恋爱傻瓜smi是 @我也不知道取什么名字好 的哈哈哈哈

第二个smi杀人的才是我的😊😊😊

大家好像没有猜对啦哈哈哈哈

Marko_josie:

又有粮食了朋友们!!


但是以下两篇文不是本文盲写der【


大家阔以猜猜分别是哪位太太写的噢!


 @梅菜扣肉  @我也不知道取什么名字好


句号宝说猜中有奖噢!!不来猜一下吗₍₍ (งᐛ)ว ⁾⁾






    “主,我愿坦白。”


    他斜坐在用以跪拜的垫子上,一条手臂撑着台子。他望见里面的神父穿着黑色的袍子,充满智慧的慈祥双眼对他施以宽慰的目光。


    “我爱上了一个男人。”Smitty说


    “他有棕色的眼睛,棕色的头发,我在第一眼看到他时就堕入了爱河。他站在门前冲我笑的时候我想亲吻他的睫毛,触摸到他的温热皮肤的时候我身体里血流翻涌。我们曾在街上的破烂酒吧里度过一个晚上,我假装喝醉并亲吻了他的嘴唇。”


    神父不作言语。


    “他能烤出世界上最好吃的蓝莓派,上面点缀他亲自摘来的新鲜莓子。我和他春天的时候爬上屋顶往上面撒种子玩,居然也能在石缝里开出朵花来。他家里放过一个耶稣石膏像,我不小心打破了他,他告诉他父亲这是他打破的。然后我俩坐车去集市买了个新的回来。在路上的时候他告诉我他爱我――”


    “你听起来很开心,孩子。我并不认为你在赎罪。”


    “是的神父,其实我很高兴。”这个深金色头发的蓝眼珠男人笑了起来,“我用我在战争中幸存下来的一颗心脏起誓我爱他,而他也爱我。有一次我开玩笑掐了老howell家的花,他说我得种上一棵最好看的还回去,而他愿意和我一起栽下这棵红玫瑰。主,我并不觉得自己有错,世界上总没有规则是要求相爱的人是必须分开的。我相信这些不足以成为罪孽。事实上我过来忏悔是因为我昨晚发现了我的岳父藏好的酒,而我没忍住偷喝了几口。”


    “Smitty Ryker!!!”


    “Tom Doss神父,我愿忏悔,我犯下盗窃之罪,愿主宽恕我――”






 


-


勃朗宁的枪管还在枪套里发烫。


“我杀了人。”


smitty说话时显得很平静,好像什么也没发生似的。他记得自己沉默地把枪别回枪匣,男人倒在地上,血流了一地浸湿了褐色花纹的地毯。


smitty透过花纹繁复的木制拉窗无法看见对面神父的表情——惊诧?惶恐?他猜了一会儿觉得自己怪无聊的,便放弃了。他估计神父是被吓坏了,他等了好一会儿,直到神父找回了自己声音。


“为什么?”


听起来像是个年轻人,smitty想。他一直以为神父都是老古板之类。“你们有个规矩是不是?你没法把这事情说出去,对吧?”


年轻神父咽了口口水,极不情愿地点了点头,而后想到对方看不见自己,便极快地小声承认道。但是smitty似乎不在意这个或者他早就清楚这规矩,还没等年轻神父回答,他就自顾自地说了下去。


“因为他不是好人——当然我也不是好人。”smitty的语气很平静,“我在勃朗宁里装了三发子弹,本来我还能装的更多……”他停顿了一会儿,似乎想起来这是一件无关紧要的事情,接着不耐烦得跳到了最终结局:“总之他死了。”


“你准备去自首。”


年轻神父像是笃定了smitty会这样做,这让smitty很不习惯,他先是笑了两声,表示对年轻神父愚蠢的言论不赞成。他能嗅到血腥味,但他确定男人的血没溅到自己。男人流了好多血,浸湿了褐色花纹的地毯。


“主会宽恕于你。”年轻神父说道,smitty从中听不出什么起伏的情绪。他想,他是一个失败的倾述者。


枪套里的勃朗宁变凉了。


smitty算了一下镇上最近的警局离他大概有30公里。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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